婚姻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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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大林律师
  • 2017-07-09

核心内容:婚姻自由原则,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强制或干涉。

  一、婚姻自由原则概念

  婚姻自由原则,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强制或干涉。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是公民民主权利在婚姻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受《宪法》、《婚姻法》、《刑法》等法律的保护。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是犯罪行为。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和其他自由一样,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它决不意味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而是必须遵守法律的条件和程序,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二、婚姻自由原则内容

  1、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两者互相结合,就是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只有实行结婚自由,男女双方才能按照本人的意愿选择理想的对象,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美满幸福的婚姻关系。但是,结婚自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实行离婚自由,依法解除没有感情的婚姻关系,才能为当事人重新建立幸福的家庭创造前提条件。同样,离婚自由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一夫一妻原则

  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3、男女平等原则

  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计划生育原则

  每个公民都应遵循计划生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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