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 网络
  • 廖大林律师
  • 2017-04-30

核心内容: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水涨船高。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也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订立合同过程中也需要谨慎。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

  2、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此外,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的了解。

  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4、购房者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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