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消怎么判断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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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大林律师
  • 2017-02-15

  核心内容: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债务抵销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为确保双方债权目的的实现,只有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时才可抵销。

  1、金钱债权,不论是否为相同种类的货币,一般均可抵销;

  2、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3、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对于特定债权不得以种类债权为抵销,但对于种类债权得以特定债权为抵销;

  4、双方虽均以同种类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然其应给付物的品质有所不同时,以劣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对于以优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不得为抵销,反之则可以抵销;

  5、双方虽均为种类债权,其种类范围有所不同时,得以小范围的种类债权对于广范围的种类债权为抵销,但不得以后者对前者为抵销;

  6、选择债权依选择而发生给付同种时,得为抵销;

  7、清偿地不同的债务也得为抵销,但为抵销的人应赔偿他方因抵销所受的损害;

  8、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于破产人负有债务者,无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可为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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