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法律风险告知书
  • 网络
  • 廖大林律师
  • 2016-11-18

  在爱情稀缺的年代,有人热衷于当小三,甚至以此为职业。但是小三除了被大家唾弃之外,当小三还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出门就有可能被暴打。

  小三街头被暴打的新闻我们已屡见不鲜,小三每次出门时想必都心惊胆战,如果不小心被大嫂撞见的话,等待自己的将是一顿暴击!

  二、可能涉嫌重婚,有坐牢的风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男方送的房子、车子,随时有被收回的可能。

  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郎教授睡了美女空姐后,联合大嫂把送出去的房子又要了回去的经典案例使得很多小三夜不能寐。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了,房子突然就没了。各位小三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小心身边那个说最爱你的男人提了裤子不认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三章第四条认为: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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