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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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大林律师
  • 2016-06-17

  核心内容: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1、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2、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如何理解《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交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怎么理解夫妻存续期间?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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