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产过户需公证?
  • 网络
  • 廖大林律师
  • 2016-01-07

  1、房产公证的内容包括哪些?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2、哪些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目前需要办理公证的共有四类房产。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房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完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