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有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该准予离婚。然而,就有很多人误解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即可自动离婚。
一、必须有一方先到法院起诉离婚
同结婚一样,离婚也有法定的形式,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把所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拿着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另一种,双方有任一问题不能协商一致,都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就是行政离婚这一步走不通,又不去起诉离婚的话,就算分居再久,双方的婚姻登记也没有改变,在法律上仍然是两夫妻,要是重新结婚的话,可能就会触及重婚罪。
二、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按照文义来理解,“因感情不和”是对分居原因的限定,如果不是感情不和以后才导致分居,而是因为各种学业、工作或者住房问题等原因导致分居的话,满两年甚至以上,法院也不会准许离婚的。这一条件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的说法是错误的,带着这种认识,可能酿成巨大的错误,比如构成了重婚罪。总之,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法律快车小编提醒你注意,没有民政局发的离婚证,也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就不要急于结婚,以免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