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商场、超市常见的“霸王条款”主要有:特价、打折、处理、促销等商品概不退换;赠品、奖品质量概不负责或不予三包。那么这些条款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呢?
1、“促销商品,概不退换”合法吗?
不合法。逛超市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商家正在促销一批商品价格相当便宜。促销员还当场演示给消费者看,质量合格、功能正常,那真是“物美价廉”。
消费者购买回家后才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找商家要求退货时往往会遭到拒绝,理由是“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按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这样的条款免除了经营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因而无效。
2、在合同书上只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按手印具有法律效力。个人以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是中国的历史传统,是一种民间习惯、交易习惯。这种传统的方式在现代社会依然被采用,并在最现代的电子合同签名中列为电子签名的一种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3、救灾捐款承诺,可以撤销吗?
不可以。抗震救灾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行为不同于普通的赠与行为,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