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主要内容?
答:(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
(三)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
(四)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
(五)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是如何划分?
答: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力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力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
3、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哪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