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解除购房合同时,由于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因此在空间操作上无法同步进行,就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问题。
从实际行为上,我们可以设计出多种可能的选择方案,目前较为普遍的有以下几种:
1、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2、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3、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最后取得首付款。
为了使消费者最大限地免除风险,在开发商不会破产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时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2、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