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1、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2、遗嘱的法定形式
(1)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得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注意:如果是老两口(夫妻)共同立的遗嘱,则必须两个人亲自签名,不能由一个人代笔,一般应按指印。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3、立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
(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2)立遗嘱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所立遗嘱要出自立遗嘱人的自愿。
(3)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单独处分。
(4)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5)遗赠与遗嘱的写法和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4、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注意事项
(1)立遗嘱之前需要找两位和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证明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此步可忽略,但有见证人能增强遗嘱真实性)。
(2)遗嘱开头写上“遗嘱”,以表明文件的性质。
(3)正文开头写“立遗嘱人:某某某”以及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号码。
(4)立遗嘱人需将自己名下的财产罗列详细,比如有房产的话需要将房产所在的具体位置以及房产的产权证号码都要写明。
(5)将有权继承自己财产的人员姓名以及和自己的关系写明,并写清财产的具体分配情况。姓名要以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登记的姓名为准。
(6)立遗嘱人和两位见证人分别在遗嘱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并按手印,最后署上立遗嘱当天的日期。
小编建议:立完遗嘱后,用摄像机将立遗嘱人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朗读遗嘱内容的过程摄录下来。这样做能更加有力地证明这张遗嘱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摄像过程的最后,立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报上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