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债务,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有意见的,需要举证证明此债务是单方债务。接下来,小编就在文中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都认得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债责任。如果有相反意见,认为某债务是单方债务时,则需要提出相反主张的人举证。
1、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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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均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一人清偿,也可以要求她们共同清偿。
2、什么情况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的;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